

领导高度重视,提供经费保障。我县于2013年8月成立了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领导小组,由县政府周美华副县长亲任组长,并将普查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,迄今为止已下拨12万元,确保了此次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。二、积极开展业务培训。为了更好完成文物数据登录和审核工作,我县积极组织文物普查的业务骨干参加省、市普办组织的业务培训,共计 人次,通过培训和学习,普查业务骨干较好地掌握技术标准。三、扎实工作,保质保量。我县根据普查登录的基本指标项的技术标准,开展可移动文物测量、拍摄、数据采集和录入工作,并按照《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数据审核工理办法》进行复查。为圆满完成任务,我县还聘请了省专家协助进行文物的鉴别、定名、断代工作。目前,已按时完成可移动文物普查数据采集及审核工作。其中清流县客家文化博物馆文物2287件(1809件/套);清流县博物馆514件(439件/套);清流县里田乡人民政府7件;清流县档案馆1件。